【廉政公署】兩拉麵店10名前員工貪污盜竊案 廉署再起訴前總廚串謀盜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06 15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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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式拉麵店貪污盜竊案廉署再起訴前總廚串謀盜竊。(資料圖片)

兩間日式拉麵店10名前僱員,涉嫌串謀偷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,行賄受賄以縱容有關挪用款項勾當,被控共12項罪名,將於明年2月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;其後再控一名前總廚3項串謀盜竊罪名,明日(7日)將於觀塘裁判法院應訊,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。

廉政公署今日(6日)表示,本年初已檢控10名佳偉餐飲有限公司(佳偉餐飲)前經理、廚師及侍應等僱員,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,再落案起訴佳偉餐飲一名前總廚33歲王盛達,被控三項串謀盜竊罪名,違反《盜竊罪條例》第9條及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59A條。他獲廉署准予保釋,明日(12月7日)將於觀塘裁判法院應訊,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。

案發時,佳偉餐飲以「廣島霸嗎拉麵」及「風雲丸」兩個品牌經營多間日式拉麵店,王盛達任職佳偉餐飲總廚,負責管理該兩個品牌所有分店的廚房。該3項控罪指王盛達涉嫌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,分別與上述其中9名佳偉餐飲前僱員串謀,從「廣島霸嗎拉麵」將軍澳分店及「風雲丸」尖沙咀分店的收銀機偷竊現金。有關勾當懷疑涉及不當處理現金券及顧客點餐。上述2間分店涉嫌被偷竊現金共約19萬元。

早前被廉署起訴的10名佳偉餐飲前僱員為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;店長吳偉濤;部長林廷峯及林穎思;高級廚師余凱麟及余世鳴;廚師呂健誠及文嘉昇;侍應劉瑞蓮;及兼職侍應馬君彤。他們被控共12項罪名,即3項串謀盜竊,違反《盜竊罪條例》第9條及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59A條;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2)(a)條;及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1)(a)條。

佳偉餐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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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余思嵐